晴隆公安局破獲一起手機盜竊案 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
近日,晴隆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押著犯罪嫌疑人徐某靜和周某文到該縣碧痕鎮(zhèn)箐口街上周學昌手機店指認盜竊現(xiàn)場,二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該縣“3.21手機盜竊案”告破,將為被盜群眾挽回經濟損失70000余元。
被盜手機店主人周學昌說,今年3月20日晚上,他家的手機店被盜,第二天早上發(fā)現(xiàn)后馬上向晴隆公安局報案。辦案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勘查:該店面價值3000余元的卷閘門被撬壞,25臺手機被盜,查閱手機進貨發(fā)票價值50000余元。公安機關馬上立案偵查,通過近4個月的努力,終于將犯罪嫌疑人徐某靜和周某文抓捕歸案。
周學昌說,該起盜竊案,近4個月時間導致他直接經濟損失53000元,該批貨物的正常營業(yè)額間接損失約26000元。他將向政法部門起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將可獲賠79000余元。
(方卿)
責編:盧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