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超市購物跌倒 商家自愿賠償2萬余元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興仁縣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健康權糾紛,六旬老太陳某某到該縣某超市購物不慎跌傷,經法院調解,超市自愿賠償老人21500元。
原告陳某某,女,現年63歲。今年2月15日,陳某某到興仁縣某某超市購物,返回時在超市出口處不慎跌倒受傷。后陳某某被送往醫(yī)院治療,住院22日后出院,花費醫(yī)療費共計10527元。期間,超市為陳某某支付醫(yī)療費用5500元。經興義市醫(y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認定原告陳某某構成十級傷殘,預計后期醫(yī)療費用為8000元。興仁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主持雙方調解,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調解未果。陳某某遂訴至興仁縣法院。
審理過程中,經承辦法官悉心溝通,耐心講解,分析責任,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超市自愿賠償陳某某人民幣21500元(不含此前已支付被告的5500元)。(肖祥飛 蔣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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