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理控制各類考核檢查活動的思考
亮點黔西南訊 按照安龍縣人民政府糾風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縣政府各部門對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兩級考核、檢查活動及上級行政機關插手下級行政機關職權范圍事務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糾辦發(fā)〔2014〕31號)要求,安龍縣司法局黨組高度重視,結合實際認真梳理,開展自查自糾,于10月28日上報《安龍縣人民政府清理縣直各部門考核(檢查)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兩級事項登記表》、《安龍縣人民政府清理查處上級行政機關插手下級行政機關職權范圍事務的規(guī)定和行為登記表》。現(xiàn)在根據(jù)文件要求對各類考核、檢查活動情況進行綜合分析。
一、充分認識嚴格控制各類檢查評比活動的必要性
嚴格控制、減少各類檢查評比活動,是堅持科學發(fā)展的需要,也是改進黨的作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需要。近年來,我縣在減少檢查評比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從基層反映的情況看,各類檢查評比活動過多過濫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尤其是歲末時期,各種檢查評比比較集中,基層單位疲于應付、不堪重負,干擾了基層正常工作,分散了基層抓工作落實的精力,助長了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歪風,引起社會各界和群眾的強烈反響。安龍縣司法局在清理上報的4項內容,均是安龍縣人民政府以責任書作為對司法局總體或單項工作進行的考核,完全符合實際和工作需要。
二、認真落實控制各類檢查評比活動的工作措施
一是嚴格實行檢查評比活動審批制度。除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下文明確要求進行的督查和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年度工作檢查評比活動,原則上不得組織其他檢查評比活動。對以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名義開展的檢查評比活動,實行逐項審批制度。對確需開展的檢查評比活動,經(jīng)本單位黨組(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向縣委、縣政府書面請示,同時要求主辦單位擬訂工作方案,明確檢查評比的依據(jù)、內容、時間、方式、規(guī)模、經(jīng)費安排及來源等,一并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審核,經(jīng)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h委、縣政府領導審批同意開展的檢查評比活動,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行文通知。
二是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式。建議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善于運用服務的辦法、引導的方式以及經(jīng)濟法律手段開展工作。要盡量采取調查研究或民情調查的方式,掌握了解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重要決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情況。其它業(yè)務工作考評主要根據(jù)平時掌握的情況確定,以統(tǒng)計提供數(shù)據(jù)為主, 以室內測算評選為主,不以年終檢查評比結果“一錘定音”。要本著精簡、整合資源原則,采取彼此借助平臺,整合人員的方法,取消單項檢查考核,嚴格控制檢查考核活動的數(shù)量和頻率,同一個部門開展的各類檢查考核活動,原則上合并進行。堅決避免同一項工作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和交叉檢查,從根本上減輕基層的負擔和壓力。
三是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統(tǒng)一驗收?h委、縣政府與各鄉(xiāng)鎮(zhèn)及縣直單位簽訂了年度工作目標責任的檢查評比活動,年終由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開展考核驗收。縣委、縣政府要求開展的督查活動, 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具體承辦,涉及到各個部門的,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三、切實執(zhí)行改進作風的有關規(guī)定
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落實責任。經(jīng)批準開展的檢查評比活動,舉辦單位要本著務求實效的原則,嚴格控制檢查規(guī)模、范圍和時間,不得將活動費用轉嫁給基層單位;檢查組要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不得要求下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出面和匯報工作;要嚴格遵守廉政紀律,不得接受被檢查單位的超標準接待,不得接受禮品和禮金,不得進入營業(yè)性娛樂場所,不得要求被檢查單位發(fā)放誤餐費等補貼。對未經(jīng)批準擅自開展的檢查評比活動,鄉(xiāng)鎮(zhèn)及縣直有關部門不予接待,并向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舉報,一經(jīng)查實,由縣委、縣政府公開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其主要領導的責任。(萬啟合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