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廣應用一個智能系統(tǒng) 實現(xiàn)全證據(jù)鏈審查11569次無一差錯
黔西南州公安局執(zhí)法監(jiān)督專班民警黃朝相,入警13年、入黨8年來,不僅當好執(zhí)法辦案“守門員”,還成為了“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應用“總教頭”。
從無到有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
“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能最高程度的輔助辦案民警,對案件程序和證據(jù)進行智能型審查和校驗,通過電子卷宗一體化流轉,為民警辦案取證提供一個標準化的指引。
2020年5月,黃朝相從一堂“公開課”上認識了“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想要深入了解該系統(tǒng),卻沒有資料可學、沒有老師可教、沒有系統(tǒng)可用。
在多方咨詢下,黃朝相得知上海市公安局有完整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便立即申請前往該上海市公安局培訓學習。后來,又到貴州省公安廳學習相關系統(tǒng)操作。
去年7月,“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的部分功能成功嵌入黔西南公安的辦案系統(tǒng)。“在一邊學一邊用的過程中,我逐步實現(xiàn)了理論知識與實際操作的有效結合。”黃朝相說。
從“守門員”化身“總教頭”
“想要學會學懂學好這個系統(tǒng),一定要有兩個方面的清晰認識。”黃朝相在教學中強調,“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只是人工智能,無法自主學習,民警必須主動去‘教’它,它懂得越多,發(fā)揮的作用就越大。同時要理清該系統(tǒng)和黔西南公安辦案系統(tǒng)、政法協(xié)同系統(tǒng)之間的關系。
為迅速推廣“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在全州公安機關的應用,黃朝相采用“請上來、走下去、網上見”方式,帶領辦案系統(tǒng)民警強化培訓學習。
作為“總教頭”的黃朝相集中培訓各單位派來的1至2名民警,手把手的將他們培訓成“小教頭”。再通過“云端警務”大面積鋪開系統(tǒng)講解,不定期到基層派出所了解執(zhí)法辦案民警對系統(tǒng)的學習應用。
“通過培訓,我了解到該系統(tǒng)對我們的‘善意’。就拿案件批注功能來說,多人作案或團伙作案,通過系統(tǒng)批注功能更能保證案件的完整性、真實性。”安龍縣公安局“小教頭”、法制大隊副大隊長代清化說,“課堂上理論知識通俗易懂,實操也是相哥步步指導,不厭其煩地回答著我們的問題。”
從“要我用”到“我想用”
“過去我們審查案件只能依靠人工,一個環(huán)節(jié)的錯誤就有可能導致冤假錯案的產生。”黃朝相說,“但剛開始時,有部分民警對‘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的認知不到位,他們不愿意接觸系統(tǒng),也不帶著系統(tǒng)一起學習補充‘能量’。我告訴自己,不能讓大家的思想一直停留在‘要我用’上。”
黃朝相又組織了30名民警到上海市公安局跟班學習,讓大家體驗完整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返回途中,大家爭相討論著系統(tǒng)的“牛氣”,決心學習用好。“那時感到十分欣慰,大家的態(tài)度已經轉變到‘我想用’了。”
“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的應用讓執(zhí)法辦案效率提高了、案件的瑕疵少了。”黃朝相說。
目前,黔西南州公安機關通過“刑事案件智能輔助系統(tǒng)”錄入案件20241件,上傳證據(jù)頁數(shù)2048986頁,系統(tǒng)智能發(fā)現(xiàn)案件瑕疵點21047個,為民警提供證據(jù)指引7823次、智能閱卷205383次、智能編目239451次、移送組卷22681次,輔助民警開展全案證據(jù)鏈審查11569次,無一差錯。
(劉珠珠)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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