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起興義打的由5元提為6元 開征燃油附加費
亮點黔西南訊 興義市物價局、興義市交通局今日(8月30日)聯(lián)合發(fā)布公告,決定從2011年9月6日起在興義市開征出租汽車收取燃油附加費,收費標準為每車次收取燃油附加費1元,原起步價及里程價不予調整,仍按計價器實際計價收取。今后,隨著燃油價格的漲跌,達到規(guī)定區(qū)間后,再行調整。
本網剛剛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這項公告表明,從2011年9月6日起在興義市乘出租車,乘客每車次付費要增加一塊錢,即增加一塊錢的燃油附加費。也就是說,你打的,付費將從原來的花5塊錢從9月6日起至少要花6 塊錢了。(江 源 報道)
附:
關于出租車收取燃油附加費的
公 告
為有效應對和化解燃油價格上漲對我市出租車行業(yè)的影響,為維護我市出租車行業(yè)正常經營秩序,促進公共交通健康發(fā)展,根據興義市人民政府興府發(fā)(2011)133號文《市人民政府關于營運出租車收取燃油附加費的批復》的文件精神,現(xiàn)決定從2011年9月6日起在我市開征出租汽車收取燃油附加費,收費標準為每車次收取燃油附加費1元,原起步價及里程價不予調整,仍按計價器實際計價收取,今后,隨著燃油價格的漲跌,達到規(guī)定區(qū)間后,再行調整。
特此公告。
興義市物價局 興義市交通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了解黔西南更多資訊,盡在亮點黔西南網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閱讀。
